為深入落實《中共福州市委文明辦、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文明單位(村鎮(zhèn)、校園、社區(qū))帶頭落實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文明交通共識,8月22日,農(nóng)工黨福州市委會組織開展“佩戴頭盔護安全,文明出行你我他”文明交通專題教育會暨承諾書簽署活動;顒佑墒形瘯䦟B毟敝魑饲卫柚鞒郑形瘯䴔C關全體干部參加。
會上,機關干部集中學習了中共市委文明辦、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fā)出的通知精神,共同簽署了佩戴頭盔安全騎行承諾書。會上還進行了安全頭盔的發(fā)放儀式,并學習了頭盔佩戴的正確方式。
潘俏黎強調(diào),機關干部要帶頭深入學習“通知”精神,將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融入到機關文明創(chuàng)建的全過程,做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示范員、宣傳員,引導和提醒廣大農(nóng)工黨黨員和家人朋友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營造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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