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12月13日電(林旻煜)李燕,女,1986年5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10年10月參加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民二庭工作,現(xiàn)任長樂法院民二庭審判員,一級法官。
民二庭是長樂法院專門從事商事審判的業(yè)務庭室。在民二庭工作近十年來,李燕秉持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初心,本著司法為民的宗旨,深耕商事審判領域,化解商事矛盾糾紛,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穩(wěn)定。2021年至今,李燕審結案件600余件,案件量位居全院前列。在法槌起落、案卷翻轉間,李燕努力探尋商事糾紛的衡平之道,用規(guī)矩定方圓,以公正促發(fā)展。
仔細察辯是非
作為法官,裁判是非、定紛止爭是本職工作。努力厘清復雜商事糾紛里的法律關系,不輕易下判是李燕辦案的鮮明特點。
2017年、2020年李燕分別審理了一起涉嫌虛假訴訟駁回訴訟請求的典當合同糾紛。兩個案件涉及不同典當行,兩家典當行均提出要求當戶支付當金及相應利息,實現(xiàn)抵押權等的訴訟請求。雖然從表面證據上看,兩家典當行都提供相應的合同、匯款等憑證,但在審理中,李燕發(fā)現(xiàn)證據鏈條存在蹊蹺。
李燕心有不安,她沒有草率判決結案,而是選擇多次前往相關銀行調查。經仔細調查,李燕發(fā)現(xiàn)典當行主張的當金在短時間內竟然存在多個人多個銀行循環(huán)轉賬,且各個轉賬人均有利害關系的現(xiàn)象。而典當行對轉賬的基礎法律關系不能作出合理解釋。最終,李燕以舉證不能,駁回上述兩案原告的訴訟請求。
無論是辦案追求細致,仔細求證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還是在判決文書中字斟句酌,準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李燕始終認為,法官辦案就要用心,來不得半點馬虎與懈怠。
善聯(lián)動解糾紛
法院是化解矛盾糾紛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日常辦理商事案件中,李燕注重運用發(fā)揮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的作用,以調解手段促進案結事了,助力優(yōu)化營商法治化環(huán)境。
今年1月,李燕辦理的一起保險金額達1.2億多元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某保險公司訴稱,某大型實業(yè)公司投保時故意隱瞞作為被保險人過去三年的理賠記錄,上述理賠記錄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故原告訴請解除財產保險合同。
李燕收案后,考慮到如果判決解除合同,將導致實業(yè)公司生產經營風險增加。李燕多方奔走、溝通聯(lián)系,第一時間將訴中調解工作委派給作為長樂法院特邀調解組織的福建省銀行業(yè)保險業(yè)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中心。經多方協(xié)商,最終促成原告、被告雙方庭外和解,保險公司向實業(yè)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款后自愿撤回起訴。
多年的商事法官生涯,讓李燕深刻明白,商事案件,特別是重大商事案件的審理,要放在護航經濟社會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中去考慮把握、依法審理。法院作出的商事判決,對建設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李燕常常在錯綜復雜的案件事實中厘清法律關系后,選擇千方百計、聯(lián)動各方力量實現(xiàn)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勤干事履職責
日常辦案中,李燕堅持嚴謹的工作作風和昂揚向上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精神,庭前重視閱卷,做足準備工作,熟悉案件基本情況;庭審中,突出重點,總結爭議焦點,引導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同時,冷靜果斷處理庭審中的突發(fā)情況。
商事案件特別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等類型復雜案件,往往證據材料繁多、線索千頭萬緒。同事們時?吹嚼钛嘞挛鐑牲c還在辦公室吃方便面,那是她忙于庭審的常態(tài)。
白天忙碌于開庭,到了夜晚,李燕又端坐在電腦前認真撰寫文書。對于她“白加黑”的工作強度,同事們常提醒她多休息,她總是說“案件結案,等不起也拖不起!”
李燕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始終堅守在商事審判崗位上,李燕以實際行動詮釋對黨和人民事業(yè)忠誠、對法律忠誠、對群眾利益負責的初心使命。(完)